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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

石家庄将发放1.1亿元电子消费券

河北日报讯(记者任学光)从石家庄市6月18日举行的发放“石家庄消费券”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6月21日起,石家庄市将在全市发放1.1亿元电子消费券,旨在进一步激活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加快推动商贸服务业复苏。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石家庄市消费市场受到了较大冲击,特别是商贸、餐饮等消费行业面临新的困难。为主动应对新挑战,石家庄市与阿里巴巴、中国银联等专业平台合作,在全市发放“石家庄消费券”。此次发放的1.1亿元消费券,包含1亿元普惠型消费券和1000万元定向型消费券两种。普惠型消费券包含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等四大类,由阿里巴巴(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两大平台发放。定向型消费券由石家庄市总工会向工会会员发放。

首轮“石家庄消费券”发放将于6月21日9时启动,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时;第二轮发放将于7月4日20时启动,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时间为7月30日24时。其中汽车消费券将于6月21日9时发放,领取截止时间为7月30日,核销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据了解,所有在石人员和外地来石消费人员均可领取“石家庄消费券”。消费者可登录支付宝首页,进入“卡包”—“石家庄市消费券”选项后,领取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可在云闪付APP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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