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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对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直接回应
□新华社记者 罗 沙 熊 丰 翟 翔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从保障疫情防控、惩治高空抛物,到打击药品“黑作坊”、严惩金融犯罪,草案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直接回应。
加强疫情防控刑事法律保障
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和需要,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等依法确定的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属于本罪调整范围。
同时,草案补充完善构成犯罪的情形,增加规定了拒绝执行人民政府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非法出售、运输疫区被污染物品等犯罪行为。
“将拒绝执行有关防控措施等行为列入刑法,是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重要体现。”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彭新林表示,这有利于补齐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的短板,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为有效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提供明确法律依据。
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或将入刑
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是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继民法典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并针对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后,刑法也拟对此作出修改。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草案同时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夺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明确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行为的刑事责任,有利于增强民众法治意识,增强预防和震慑效应,减少和遏制此类悲剧的发生。”彭新林说。
对于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犯罪,草案还规定,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与他人互殴,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家认为,实践中出现过公交车司机与乘客互殴引发事故的情况。草案对此进一步细化了各方的责任,有望更好维护公共交通安全。
此外,草案还提高了重大责任事故类犯罪的刑罚,进一步强化对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保障,维护生产安全。
将侮辱、诽谤英烈行为规定为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英雄烈士名誉,与英雄烈士保护法相衔接,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草案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将进一步完善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体系。”彭新林表示,草案适当扩大侮辱罪、诽谤罪的对象范围,将英雄烈士的名誉、人格尊严纳入刑法保护,显著加强对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有助于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据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