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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梦宇
“孩子老师沉迷于做微商,朋友圈里全是广告,这样的老师还有心思教书吗?”“你看,上午9点正是上课时间,也在购物群里发广告。”近日,几位学生家长拿着一沓微信截图证据材料来到浙江乐清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乐清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反映。由于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该教师王某受到立案查处。(据《钱江晚报》7月12日报道)
近年来,随着微信等社交软件的兴起,不少人加入其中,利用“碎片时间”兼职做微商。或许有人不能理解,一位小学教师兼职做微商,怎么就闹到被家长投诉举报,最终受到纪委立案查处的地步?其实,这并非小题大做。沉迷做微商的小学教师被查处,一点也不冤。
首先,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而这名沉迷做微商的小学教师自2018年年底起,不仅在朋友圈发布广告,甚至在上班时间、上课时间也“专心”发广告。这样一来,必然会挤压日常备课、教学等时间,“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就会沦为一句空话。
其次,教师一旦开始做微商、卖东西,还会给家长造成困扰。虽然教师推销的产品,许多家长未必需要,但是不买吧,又担心教师会对自家孩子“另眼相看”。无奈之下,许多家长只好进行“情感投资”,被迫“照顾”教师的“生意”。由于身份的特殊,教师做微商,很容易让师生关系商业化。
从法律法规看,在编教师也属于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活动无疑涉嫌违规。目前,全国已有省市明令禁止教师进行微商交易。比如,2017年,福建晋江市教育局曾下发通知,要求违规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的教职员工及时纠正整改,对于未整改的将调查处理。此外,对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教育部门一直是“严禁”“杜绝”的态度。
这一案例给广大教师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广大教师主动远离营利性活动,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相关部门划好“红线”,加强对教师的监督和约束,“微商王老师”才会越来越少直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