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域内禁止一切狩猎活动
河北日报-10版:地方新闻·邢台-2020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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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黄清标)“邢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均为禁猎区,全年均为禁猎期,禁止一切狩猎活动。”近日,邢台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行为,禁止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为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该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猎捕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列入国家、省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各种野生动物。
该市要求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该通知规定,查处非法猎捕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对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利用、运输、邮寄、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