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外商投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权限下放
河北日报-02版:要闻-2020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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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外商投资
河北日报讯(记者解楚楚)为贯彻《外商投资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8月6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备案权限的通知》。通知明确,外商投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许可审批权限由省级(委托市级)调整至机构注册登记所在地行政审批部门,备案权限调整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各地将结合《关于印发〈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措施保障权限调整承接到位,确保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事规范有序、高效便捷。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作为,大力引进更多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动建立国际化、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