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等4市县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河北日报-03版:要闻-2020年11月11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北日报讯(记者薛惠娟)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我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文安县、遵化市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同时,复查确认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迁安市和正定县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其中,石家庄市、迁安市复查成绩靠前,获通报表扬。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为全面展示文明城市创建丰硕成果,示范带动各地推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央文明委今年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并对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