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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版:保险生活

监管出手为“开门红”立规矩

不当捆绑销售、诋毁同业等将被重点查处

□河北日报记者 任国省

受疫情影响,不少险企前三季度增长放缓。临近年底,大多险企开始早早准备2021年的“开门红”,提前布局明年业务发展。不过,10月29日,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直指“开门红”过程中的诸多违规行为。

“开门红,全年红”。人身险公司历来高度重视“开门红”工作。以往数据显示,行业1月份保费收入约占全年保费的三到四成,大多数险企都逐步推出相应产品。如中国平安推出主力年金型产品“平安金瑞人生(2021)年金保险”、太保寿险推出鑫享事诚年金险(庆典版)等。

“开门红”阶段的促销活动可在短期内迅速提升险企保费收入,但有些险企为追求短期指标,往往容易出现违规返佣、夸大销售等乱象。对销售误导一直存在的人身险而言,“开门红”时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要性就更为突出。

在此背景下,10月29日,银保监会向各人身险公司、各银保监局下发《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开门红”销售活动,监管部门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对查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通知》明确将从六方面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禁从业人员擅自制作宣传材料等,不当捆绑销售、诋毁同业等将被重点查处。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诋毁同业商誉,对同业人员进行“恶意挖角”等违法违规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被重点查处。

公司自查、监管督查、专项调查相结合,险企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告自查整改情况。《通知》明确针对前述违法行为,将采取公司自查、监管督查、专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

《通知》强调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坚持“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摒弃片面追求规模和业绩、以高费用换取短期业务发展的经营思路,回归风险保障本源,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理规划全年发展任务,平衡业务发展节奏,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促进人身保险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同时,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从消费者需求出发,以保险基本原理为根本,严格按照产品监管制度要求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突出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不断优化产品供给,满足消费者真实需求,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强化内控制度有效性,严格规范销售行为,确保各业务环节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对于保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应根据消费者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规划,明确告知并确保消费者能够单独购买任一主险产品。

受访中,多名业内人士指出,此时下发相关文件是恰逢其时,将对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带来正向指导,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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