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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版:保险生活

观 点

合规经营不是空喊口号

□河北日报记者 任国省

据一些媒体不完全统计,10月份保险业共接收罚单50张左右,罚款金额超800万元。在被罚事由方面,除虚假、不实材料编制、业务记载之外,违规返佣、违规宣传等保险营销相关罚单在寿险及保险中介机构中更为常见。10月监管对保险营销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与各大险企提前开始“开门红”业务有关。但罚单背后映射出的,是监管愈发收严的大趋势,而合规经营是底线。

10月份罚单中,有两张罚单较为引人关注。10月3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广东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0年39号)显示,1.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蒋虹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梁舜洁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3.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进行培训,梁舜洁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95号)第六点等规定,对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对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罚款20万元,对蒋虹警告并罚款4万元;2.对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罚款13万元,对梁舜洁警告并罚款4万元;3.对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梁舜洁警告并罚款0.8万元。

而在之前的10月23日,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友邦人寿北京分公司也“吃下”罚单。《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30号)显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友邦人寿北京分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将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的友邦一直是中国保险业的标杆,友邦一向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具有高素质代理人队伍,有严格风控体系,走的是品质路线、客户定位、卓越营销员策略,但接连两张罚单的源头都指向代理人本身。

近日,友邦人寿已获得银保监会批准,开始筹建四川分公司,该分公司将在完成筹建获得最终监管批准后开始运营。各地分公司的不断筹建,也意味着更多保险代理人的加入。代理人队伍在组建中如何保证卓越,显然并不容易。

对监管来说,合规经营是底线。对保险公司来说,合规经营不是喊两句口号就行的,应该把着眼点放在保险产品的开发以及及时赔付上。对两者来说,依靠事后的处罚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合规要融入公司日常经营的方方面面,还需要监管对信息的公开透明和主动披露。

2020-11-12 观 点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61815.html 1 合规经营不是空喊口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