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49034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河北日报-01版:头版-202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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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家底明、账目明、产权明
河北日报讯(记者郝东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9034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占比99.9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全省农村集体家底已基本摸清。
据统计,全省共清查资产账面数1860.8亿元,核实数2522.7亿元,增长35.57%;清查核实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3886.8万亩,实现了家底明、账目明、产权明。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我省于2017年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7年8月,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部署。2019年,我省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683.1万人,做到了不漏一户、不掉一人,避免了“两头占”或“两头空”。全省已有150多个县(市、区)积极搭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省级综合平台也将于2021年正式全面运行。在规范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方面,全省共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56家,实现全省涉农县全覆盖,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等9个交易品种上线进行交易。
经过改革,大量闲置的农村集体资产得以盘活,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据统计,2019年全省农村集体收入206.5亿元(不含原改制村),较上年增长7.8%,村集体资产、经营性资产总额大幅度提高,成员股金分红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