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1个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河北日报-02版:要闻-2020年12月20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北日报讯(记者崔丛丛)12月15日,从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研修班开班式暨先进基层院表彰大会上获悉,我省11个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这11个基层检察院是: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承德县人民检察院、蔚县人民检察院、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文安县人民检察院、顺平县人民检察院、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枣强县人民检察院、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检察院、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