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纳入全国第一批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
河北日报-03版:要闻-2021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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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霍相博)从省医保局获悉,2月1日起,我省作为全国第一批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个人账户和普通门诊统筹)直接结算试点,已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26个省(区、市)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病、特种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参保人在省内外试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作为全国第一批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我省目前共有167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范围,其中省本级(石家庄市)12家,承德市3家,张家口市4家,秦皇岛市7家,唐山市12家,廊坊市24家,保定市78家(含雄安新区8家),沧州市4家,衡水市5家,邢台市3家,邯郸市11家,定州市3家,辛集市1家。以上试点医疗机构及外省(区、市)试点医疗机构,均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线查询。
据介绍,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