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省级机关作风评议窗口 省级机关作风投诉平台
第03版:要闻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6号)

《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2021年3月31日

2021-04-08 (第76号)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80150.html 1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