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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关注

省应急管理厅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应急管理厅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强烈的担当、创新的思路和有力的举措,聚焦“三六八九”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不断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省应急管理厅在年度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法治建设被评为满分。其中,疫情防控执法、案卷评查、政务服务、地方标准建设等工作分别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三项制度办、省政务服务办、省质量强省办编发简报予以推广;推选的郭龙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在全省年度法治“三个十”评选活动中,推选的马青天被评为全省“十大法治人物”,沈月生、定州市应急管理局帮扶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保持高效能、省应急管理厅“一路向前”安全知识竞技综艺节目分别获“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提名。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切实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各环节。把法治建设作为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全年共召开厅党委会21次、厅长办公会7次、专题会5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应急管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对应急管理地方立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将法治建设与应急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强化立法立标,筑牢应急管理法治化根基。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建设,为全省工作奠定法治基础。配合省司法厅对《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集中研讨、广泛调研,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开展《河北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调研,印发《关于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立法调研的通知》,形成《关于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立法及政策的调研报告》,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建成包含15个标准子体系、收录6852项标准的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平台,开发包含7个标准子体系、收录3135项标准的省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平台,目前均已投入使用。推进厅机关内部法治化建设,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周末大讲堂、专题培训、“三会一课”等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发现问题,结合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反馈意见,成立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时调度整改进展,所列17项问题均按期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21份、执法案卷210件,参与事故调查报告会审19次、事故举报核查会审13次,提供其他咨询服务30余次。

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部署,全省2249个乡镇(街道)已全部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聚焦制约我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系统梳理形成我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性措施和制度性要求。2020年12月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作为全国首个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省份,我省工作得到应急管理部肯定,并向兄弟省市作了推介。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根据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汇编》,制订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并实行动态调整。目前,省应急管理厅共有行政执法事项221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编制《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年实际检查企业966家,查处隐患问题5747项,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全面完成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通过省级直接开展执法,带动全系统保持“利剑高悬”的高压态势,全系统全年共执法检查企业10.31万家次,查处隐患19.4万项,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有效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控”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

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打造良好便民利企环境。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服务措施,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若干措施》等18个政策文件,涉及近百项举措,从政策方面做到有力纾困惠企。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大力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其中,压缩审批环节60%以上,将申报材料由230项压减至76项,压缩审批时间45%。大力推动“互联网+”行政审批,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均可网上办理。认真做好“放管服”相关工作,推动应急管理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向4个自贸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4项。做好疫情期间行政审批工作,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办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告》,提出了延期办、线上办、特事特办、绿色通道、预约办等5项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及建议提案。加大普法力度,夯实法治基础,组织参加应急管理部、省司法厅组织的宪法法律知识培训,全体领导干部均按要求完成培训并通过考试。邀请应急管理部、省司法厅等专家组织举办“周末大讲堂”18期,累计培训6.8万人次。联合省法宣办举办开展2020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2020年全省应急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等。在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播发应急新闻信息500余篇(条),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450余条,总阅读量突破600万人次。创建省级以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195家,其中国家级18家;全省安全志愿者已达到41万人;“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课”“开车第一课”等网络“安全课”专题讲座点击量均突破1000万人次。

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2020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9%、23.9%。其中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4%、38.7%,实现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工矿商贸事故“三个双下降”。我省历史上首次实现全年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到千人以下,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到百人以下;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下降幅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未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确保了全省安全形势稳定。

保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平稳。修订《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及工作制度》。初步建成覆盖全省85%以上重点林区的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防火期间,全省共派出驻点、包村干部48056人,设置检查站9360个,一线巡护人员12.6万人,实现野外火源的高效管控。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检查暨火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省共派出检查组2226个、检查人员10144人,查出问题隐患4236个,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印发《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在全国率先对地方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度进行了系统性规定。春防冬防期间,全省85支7007人的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实行集中食宿、全天待命,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高效有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思想,193名省、市领导逐级分包市、县防汛工作,3.7万名行政、技术、巡查、预警、转移责任人坚持一线盯守,实现防汛责任体系“全覆盖”。省防指先后8次召开会议,连续下发122个通知,对防汛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自7月1日起,坚持一日一会商、一日一调度,累计调度58次,有力推进了防汛重点工作落实。建立覆盖全省1056座水库、30处蓄滞洪区分洪口门、16处重要闸涵枢纽视频监控系统,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1.4万条,提前转移群众4.15万人。成功举行大清河流域超标准洪水抢险救援实战演练,受到应急管理部领导和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全省实现安全度汛,洪涝灾害损失、干旱灾害损失分别比近三年同期平均值下降79%、76%。

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在全国首创制定印发《河北省防灾减灾救灾整改令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调度督促。省市县三级共储备各类救灾物资117万件,总价值1.28亿元。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6816万元,全省开展农房保险的县(市、区)达到141个,参保农户1160万户。持续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坚持抓预案、配装备、建机制、搞演练,不断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地区合作,实现重大和特种装备设备信息共享。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河北省应急救援力量紧急调运与快速通行办法(试行)》等,建成综合性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6大类应急队伍452支、3.1万人,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和技能竞赛1.6万余场次,有力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潘文静)

2021-04-08 省应急管理厅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80197.html 1 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