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河北日报-11版:公告-2021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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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人口情况
河北省统计局
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根据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各地区中,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地区有1个,在500万人至10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6个,少于500万人的地区有7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地区合计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为59.40%。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各地区中,有9个地区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地区依次为:廊坊、石家庄(不含辛集)、保定(不含定州、雄安新区)、邯郸、沧州,分别增加1105248人、1092589人、268473人、239307人、166721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