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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新品牌,在全省创出多个“第一”

邢台法院:用司法呵护绿色发展

河北日报记者 邢 云 通讯员 张伟亮

首届太行山河北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研讨会近日在邢台举行。这场研讨会由省法院和邢台市委市政府主办,与会人员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围绕“司法携手同行,共护壮美太行”主题作了交流发言,对邢台法院用司法呵护绿水青山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离不开最严密的法治保障。2019年以来,邢台法院系统自觉把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惩治性与恢复性司法理念并重,找准服务环境治理的切入点、结合点,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也为司法助力市域经济绿色发展探索了有益经验。

重拳打击提供最严法治保障

明明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是土地整治施工合同,也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进行开采砂石活动,但李某某、席某某投资成立的公司在施工中不断盗采河砂,以此非法牟利。

沙河市法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5万元,对两人违法所得的62万余元予以追缴,并判决被告人将采砂石造成的砂坑恢复原状,否则承担修复费用。

2020年,邢台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市法院成立工作专班,把涉非法采砂案件列入重点督办范围,全年共审结非法采矿案51件,判处129人;先后组织7批非法采矿案件集中宣判,对39个案件的108名被告人判处实刑,并处罚金,将案例向社会公布。

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新品牌,助力市域经济绿色发展。去年,邢台法院按照全市“年底PM2.5平均浓度退出全国倒十”目标,第一时间响应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面指导全市法院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能力。

“邢台两级法院贯彻落实意见的过程,就是助推服务‘退倒十’目标实现的过程。”市法院院长李霁表示,全市法院环境保护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不仅在司法实践中得以提升,也助力了邢台环境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了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审判专业化集约化

早在2013年10月,邢台法院就正式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成为我省第一家建立环境保护审判庭的法院。多年来,邢台法院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集约化。2019年初,又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了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审判模式。

2020年5月起,邢台将南宫、开发区、沙河、平乡、宁晋、广宗6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异地审理,试点以外的法院不再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邢台法院也在我省率先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县集中管辖。

在邢台法院诸多环境资源审判改革项目中,落实生态修复为主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环境资源犯罪,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要坚决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使生态环境犯罪者、主要利益获得者,既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又要承担刑事责任。”李霁说。

去年4月,邢台法院受理了该市生态环境局诉山东某润滑油公司、江苏某废油回收公司等6名被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案,此案是我省首例市级人民政府指定生态环境部门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也是全省目前唯一一件。

这起案件审理前,该案被告中涉及刑事犯罪的已被判处刑罚并予执行。去年12月,邢台法院一审判决6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及鉴定费、律师费等共计268万余元。此判决已经生效。

2020年11月,邢台市南和区法院发出河北省首份环境禁止令和环境修复令,禁止该案被告人继续从事采砂活动,责令其按期平整恢复,否则将判令其承担惩罚性赔偿。12月,信都区法院向被告人发出全省首份管护令,责令其按要求参加补植复绿义务并对补种苗木进行管护。

环境禁止令、环境修复令、补植令、管护令、巡查令、放流令、劳务代偿令……这些令状成为邢台法院优先考虑环境修复、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有效探索。

值得注意的是,环境损害赔偿并不打入邢台法院账户。2020年1月,邢台法院推动与该市财政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邢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在全省首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用账户,将全市法院判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统一纳入市财政管理。目前,邢台法院依法判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1559.65万元,退赔资源损失1535.8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用账户中已执行到位1112万元。

审判与服务同步延伸

企业是该项攻坚战的主战场,法院则担负着为企业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责。为此,邢台法院汇编《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防控提示书》并开展了“环保法官送法进企业”活动。目前,共走访重点排污企业303家,授课142场次,受众15000余人次,解决实际问题206个,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法官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也增强了企业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的信心。”旭阳集团邢台园区总经理郎莹说。

在邢台法院看来,环境资源审判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必须把审判与服务同步推进,有效开展两个延伸。其中,“向前延伸”就是强化生态环境源头治理,把审判工作提前到预防阶段。

除了“送法进企业”,邢台法院还广泛开展环境保护调研活动,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相关单位搭建环境违法预防协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多部门联合预防体系;将每年6月、12月确定为“环保司法宣传月”,形成防治环境污染的强大声势。

眼下,邢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沙河)基地绿意绽放,生机勃勃。这是我省首家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待全部完工后,大沙河沿岸将变为一处融生态恢复、公众参与、宣传教育于一体的生态公园。这样的基地,邢台法院目前正在同步建设4个。这也是邢台法院“向后延伸”的一个重要举措。

据了解,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是邢台法院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结果执行机制的有益尝试,通过增植复绿、建设环保宣传长廊等方式,达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提升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021年初,邢台提出新目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这一年退出全国倒数十位。

“坚决守护好京津冀生态屏障‘南大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李霁表示,全市法院系统将继续在服务和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作出新贡献。

2021-05-23 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新品牌,在全省创出多个“第一”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85834.html 1 邢台法院:用司法呵护绿色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