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全面排查整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
河北日报-09版:地方新闻·沧州-2021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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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张岚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沧州市正在开展欺诈骗保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这是记者从5月27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条例》的相关内容,今年4月份,沧州市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2021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增强社会各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提高相关政策公众知晓率和定点医药机构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目前,沧州市正在开展欺诈骗保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6月份开始,医保、公安、卫生健康三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依据《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规定,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对医疗保障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凡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按照《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涉及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