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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要闻

公告

河北地质大学吴世魁、周振国、张伟、陈晓玮、崔淑新、白仲光、王煜、闫新民、罗婷、夏晓莉、陈忠华、李华、庄严、李翠平长期不在岗工作达数年之久,已形成旷工事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有关事宜的函》《河北地质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解除以上14名人员与学校的人事劳动聘用关系(聘用合同)。如有异议,请于60日内与单位联系或向人事劳动相关部门提出按法律程序办理。在此期间,如未提出异议,将办理解聘手续。

特此公告。

河北地质大学

2021年8月16日

2021-08-18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97609.html 1 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