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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知与行

推进科研诚信建设 营造良好学术环境

□赵丽丽 祁红梅

科研诚信是学术发展的基石,是科学创新的底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弘扬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对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引导科研人员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尊严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创新发展的重要阶段,对科技创新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我们要深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加快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大格局,为我国科技创新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跨越提供良好的学术土壤。

坚持宣传引导先行,营造良好科研诚信氛围

良好的学术环境、诚信氛围,是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的重要基础,也是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多方面着力营造务实诚信的学术氛围。一是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科研人员在入门阶段的科研诚信教育尤其重要,要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日常管理,组织科技工作者和青年学子在入职入学、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开展科研诚信教育。二是积极发挥学术型社会团体的引导作用。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要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行为规范制定、诚信教育引导、诚信案件调查认定、科研诚信理论研究等工作,对于有失信失德行为的科研人员,自动形成行业软壁垒,使其难以在业内寻求资源、持续合作,实现各类学术团体的自我规范、自我净化。三是全方位加强科研诚信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对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的反面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坐得住冷板凳、守得住科研初心、德学双馨的专家学者,广泛开展以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研伦理、学术规范为内容的宣讲教育,在全社会培育和弘扬诚信学术风气。

完善惩戒机制,对科研失信行为零容忍

保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严厉打击态势,严格追究失信责任,对进一步统一思想、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有效净化科研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完善科研失信惩罚机制。对于学术造假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和处理透明度,让学术造假者付出经济利益和社会声誉的双重代价。比如,限制或取消一定期限内申报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资格,一定期限内或终身取消国家科学技术奖被提名资格,依法开除学籍,撤销学位、教师资格等,通过不断健全完善科研失信惩罚机制,让科研失信成为科研人员绝不敢触碰的红线。二是构建全过程科研诚信评价体系。结合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过程,构建以科研人员、项目评审专家、科研承担单位、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构等为参与主体的科研诚信评价体系。根据诚信等级,对评价对象实施差别化评审程序,使失信者处处受限。三是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科研诚信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对科研信息全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识别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并及时提醒科研主体,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与治理,提高对科研失信的防范能力,降低防治成本。

坚决从源头遏制,构建覆盖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监管体系

科研诚信问题既与科研工作者的道德素养有关,也与科研诚信监管体系是否完善有关。要将诚信建设落实到全领域、各环节,积极构建符合科研规律、覆盖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监管体系,为营造风清气正、弘扬科学精神、追求学术卓越的科研大环境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实现科研诚信监管覆盖项目全过程。科研项目一般要经历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关键环节。在申报与受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对申请材料中项目申请人、参与者、成果标注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核,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在立项评审阶段,要坚持各环节的公开透明,确保任务书的签订科学规范,防止出现干扰评审秩序、影响评审公正的不良行为,切实履行学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与管理过程中,对项目定期跟踪管理,对科研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和基础数据提出明确存储要求,确保数据准确、清晰、全面,使各项科研活动具有可追溯性和可记录性。在结题验收阶段,严格审核任务书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杜绝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督促科研人员遵守科研诚信规范。二是健全完善项目的全过程评估。在项目进展中实行合规性监督和绩效评估并重,通过重要阶段成果汇报、中期评估等多种方式加强过程管理,确保科研成果质量。推行科研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在科研诚信档案中录入科研人员基本情况、学术成果、项目履约和科研诚信状况等基本信息,并随着各类科研项目的实施及时更新。

实现全方位协同,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大格局

杜绝各种科研不端行为,需要各科研实践主体协同努力,补短板、强弱项,建立覆盖全面、共享联动、动态管理的科研诚信协同管理体系。一是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等各科研责任主体,要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各相关科研责任主体在诚信管理各环节中的信用记录情况,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终身追责。二是推动科研诚信信息共享。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科研诚信信息系统,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科研诚信信息互联、互通、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地失信、全网挂名。积极引入和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科研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共识性、不可更改性,以科技手段推动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大格局的建立。三是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科研失信行为进行实名举报。科研单位要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并通过媒体及时将科研不端案件的调查进程、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2021-10-20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105424.html 1 推进科研诚信建设 营造良好学术环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