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省级机关作风评议窗口 省级机关作风投诉平台
第07版:观点

对撒网式碰瓷维权说“不”

贾梦宇

近日,四川数十家餐馆因使用“青花椒”三个字,被上海万翠堂餐饮公司起诉索赔。最新消息显示,上海万翠堂董事长左正飞通过媒体回应称,所有诉讼均系第三方公司发起,并非上海万翠堂本意,已责令撤回全部诉讼,并停止与其合作,以及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据《北京青年报》12月26日报道)

前一段时间,“逍遥镇胡辣汤”商标风波与“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事件接连发生,受到广泛关注。如今,“青花椒”商标维权纠纷又续上了火力,维权公司向多家商户发起诉讼,声称侵权,要求经济赔偿。这几起事件都属于商标维权,不同的是,此次维权的焦点由地名变成了常见调料,真是离谱。

众所周知,青花椒是主产于四川、重庆的有名调味料。换言之,青花椒只是一个花椒品种,是一种通用名称。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其中并不禁止通用名称的跨类别注册。上海万翠堂餐饮公司之所以对有关“青花椒”商标进行维权,在于该餐饮企业将“青花椒”注册成饭店、餐馆商标,这本身并不违反《商标法》关于通用名称的相关规定。然而,注册成功不等于商标权利人就可以为所欲为。“青花椒”商标权利人拿着一张律师函或一纸起诉书四处“维权”,这俨然是撒网式碰瓷维权,“碰到一个赚一个”,逾越了行使权利的边界,实质上是一种恶意诉讼、恶意维权。

近年来,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逐年递增,彰显了市场经济主体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但与此同时,得益于申请费用的降低和申请流程的便捷化,商标恶意抢注、囤积、碰瓷等投机现象也愈发严重。这起事件中,有些被起诉商家的店面已经开了十年,比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青花椒”的日期还早。而且这些店家并无攀附商标知名度的主观恶意,客观上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误认。因此,从法律角度说,一些火锅店、川菜馆的店名、招牌、菜单中含有“青花椒”字样,属于合理、正当使用情形,并不构成商标侵权。

目前,“青花椒”商标相关诉讼虽全部撤回,但对此类事件要从根源上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撒网式碰瓷维权说“不”。一方面,有关部门要把握好商标的审核工作,完善商标管理体系;另一方面,也应完善或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恶意抢注商标以及商标碰瓷事件的发生。

2021-12-28 贾梦宇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115500.html 1 对撒网式碰瓷维权说“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