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矩阵
今日:

加快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

□郭瑞东

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尤其是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是支撑一个国家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增强我国经济韧性、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将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支持,使更多“专精特新”企业竞相涌现。

充分认识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意义

“专精特新”企业是指深耕细分领域,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市场份额,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专业化就是专注细分市场,专注核心业务;精品化就是坚持品质至上,注重提高供给质量;特色化就是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特色产品;创新化就是注重运用新技术,打造新业态,创立新模式。从国内外发展实践看,“专精特新”是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比如,德国积极培育“隐形冠军”,支持中小企业成为细分行业领域的强者,在美国次贷危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期间,这些中小企业让德国经济经受住了考验。日本实施“一町一品”计划,造就了大批坚守本业、持续创新的“长寿企业”,大大提升了日本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专精特新”企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从工信部公布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看,近九成集中在制造业领域,超八成企业主导产品在所在省份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排名首位,22%的企业主导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50%,这充分体现出“专精特新”企业以制造业为主体,以先进制造业为主攻方向,以制造业补链强链固链为战略目标的发展取向和特质特征。应该说,具有小配件蕴含高技术、小企业支撑大配套、小产业干成大事业等特点的“专精特新”企业,已成为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及提升制造业整体素质的重要发力点。

坚持创新驱动,做多做强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的核心是创新。实践证明,经济越发达、创新能力越强的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数量越多。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东、中、西部分别有1773家、746家、411家,占比分别为61%、25%、14%。由此可见,创新是引领“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促进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成为“专精特新”企业。围绕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型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大工程,培育一批重点工程示范引领企业,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与各类示范企业培育相结合,支持一批特征明显、技术领先、模式创新、行业带动性强的典型示范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

促进一批增长爆发力强的企业成为“专精特新”企业。从新材料、高端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行业中的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企业中遴选一批成长潜力大、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成长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强化政策落实,在提高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以及市场竞争力上下功夫,使其加速成为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

促进一批行业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鼓励中小企业集聚要素资源,深耕主业,弘扬工匠精神,开展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质量管控,聚焦特色优势,形成特有的核心竞争力,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依靠技术的独特性、巧妙性、关键性,抢占更多细分行业市场份额。

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转移带动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提升京津科技成果在冀的转化成功率。依托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聚焦企业需求、科技资源,为企业提供技术需求、供给信息自主发布、技术交易智能搜索、智能匹配等“一站式”服务,转移带动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加速与京津科技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催生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学习和借鉴长三角、粤港澳等发达地区经验,通过激励政策,鼓励和吸引技术转移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省设立技术经纪机构或建立分支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发挥各类京津冀合作平台的桥梁作用,通过有力有效举措,吸引京津科技资源,打通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转化链条,转移带动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加强与京津科技服务机构对接,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企业、技术经纪人的作用,建立科技服务机构创新联盟,在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设、标准化工作等方面,深化与京津同行业的交流合作。鼓励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院所成果推介,挖掘企业技术、人才需求,以市场化运作形式促进企业之“需”与院所之“供”进行深度对接,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

营造创新创业生态,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为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科技部门要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展产学研合作,优先安排承担相关科技专项;市场监督执法部门要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保护企业品牌、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侵权行为;金融部门要重点支持培育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人才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引进急需人才,表彰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家。

聚焦“专精特新”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紧扣广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品牌提升、融资、创业创新等紧迫需求,优选并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精准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加大对培育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机构;支持培育企业实现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等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的信息化集成应用;鼓励企业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开展品牌建设、品牌打造、品牌宣传推广等活动,实现从科研到市场的多级跳跃。

创新“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探索信贷投放定向引导机制,不断拓宽“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规范商业性担保机构发展,加大对商业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扶持。开展中小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分层次、分阶段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培训,为其提供针对性、专业性的融资诊断、政策解读等服务。

(作者系省社科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