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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一次会议举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一次会议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作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作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了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代拟稿、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审议了两个决议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和澳门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相关草案和草案修改稿。

会议同意将上述草案、报告、草案修改稿等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等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5人,出席167人,缺席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5日下午和6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总结工作客观全面,分析形势清醒精准,设定目标科学合理,部署工作细致务实,通篇贯穿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和落实了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是一个旗帜鲜明讲政治、凝心聚力谋发展、踔厉奋发向未来的好报告。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国务院认真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作了修改充实,共修改92处。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报告修改情况,建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两个审查结果报告。

3月6日下午和7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查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分别对两个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四个审议结果的报告、一个修改法律的决定草案、一个决定草案修改稿、两个办法草案修改稿,并决定将修改法律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修改稿、两个办法草案修改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