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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实施“四六六四”人才工程,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

引好才 育好才 留好才

沧州市农科院的农业技术专家来到国家小麦产业技术体系沧州试验站,在模拟盐池中对生长在不同盐浓度的9个小麦品种调查取样,筛选出耐盐碱强、丰产性好、适宜沧州种植的小麦品种。河北日报通讯员 魏志广摄

渤海新区通过搭建科技平台,提供完善配套服务,积极吸引人才。这是工作人员在位于沧州渤海新区的北京协和药厂沧州分厂实验室内工作。河北日报记者 戴绍志摄

高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进园区和企业,现场讲解人才引进和服务政策,为人才提供精准优质的服务保障,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河北日报通讯员 张晓兰摄

河北日报记者 戴绍志

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工作单位需在沧州市域内)分别给予不低于500万元、100万元后补助。对新引进的沧州狮城人才,建立行政编制保障机制,将各单位的行政空编统筹使用,作为引进人才用编;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等渠道精简收回的事业编制,作为引进人才使用的周转编制

人才兴则事业旺,人才是强市之本,创新之源,发展之基。今年,沧州市围绕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坚持“一四五九”工作思路,通过打造“四大机制”,以实施“四六六四”人才工程为抓手,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

到202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显著提升,科技创新主力军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累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00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15万人以上,其中硕博人才5000人以上;到2030年,适应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人才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形成沧州市在诸多领域的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建成新时代人才强市。

打造以全球揽才为目标的新机制

高精尖人才(团队)引领工程。围绕构建沧州市重点产业体系,坚持按需引才、以用为本导向,高质量实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全职引进工作。对符合沧州市重大发展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市财政给予项目资助。

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程。围绕沧州市“4+5+3”主导产业加强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的统筹规划,每年定期发布需求目录。急需紧缺人才享受沧州狮城人才部分服务保障。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搭建企事业单位与专家人才精准对接平台。

海内外柔性引智工程。鼓励企业柔性引进人才和团队,引进人才当年劳动报酬在5万元及以上的,按照20%的比例对用人单位予以补贴。聘期在2年以上、每年在沧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才,可申报沧州市各项人才工程,入选者奖励按50%兑现。

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采用更便捷引进程序,将列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纳入市直事业单位选聘范围。新全职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到沧州工作后,分别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购房补贴3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或者分别给予租房补贴2000元/月、1000元/月和1000元/月,最多5年。与沧州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地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享受沧州狮城人才部分服务保障。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士学位毕业生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硕士学位研究生,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对博士学位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财政按贷款利率给予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打造以集聚提质为目标的培养机制

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大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实施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工作单位需在沧州市域内)分别给予不低于500万元、100万元后补助。对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计划。聚焦沧州市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3年内重点组织1000名企业家分层次、分行业赴国内高校进行精准培训。支持企业家自主参加境内外学习培训,经报审市财政给予每人50%的培训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场地租金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最长期限2年。

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立足沧州市动能转换、产业升级和创新创业需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对沧州市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称号的人员,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代表沧州市获得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8000元和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乡村人才振兴计划。加强乡(镇)党政人才、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乡村治理人才,支持社会工作人才参加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开展送教下乡、进村办班、开设产业小班等活动,加大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机制。大力选派科技特派员。推进实施“三区”支教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100人次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加强县域医联体建设,推动医疗力量向乡村两级下沉。

金融人才提质计划。注重选拔使用各类金融人才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探索研究建立金融工作管理部门、市属金融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干部人才挂职交流机制。建设“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引进和培养一批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持续扩大沧州市优质金融人才增量。鼓励金融从业人员积极参加CFA、FRM等资格认证考试,对新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市财政给予2000元奖励补贴。

重点领域专门人才支持计划。实施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做好沿海经济崛起带、大运河文化带、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法治、社会工作、城市规划、网信等各类人才的素质提升工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打造以精准服务为目标的保障机制

周转编制保障。对新引进的沧州狮城人才,建立行政编制保障机制,将各单位的行政空编统筹使用,作为引进人才用编;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等渠道精简收回的事业编制,作为引进人才使用的周转编制。

配偶及家属安置保障。新引进的沧州狮城人才,随迁配偶及家属为行政、事业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编办按程序安置;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的,由国资委安置。配偶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可选聘到事业单位就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及以下人员,由人才引进单位优先安排适当岗位。

子女入学保障。持有燕赵英才A卡人才子女,可在沧州市范围内任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不受户籍、片区及摇号等限制,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协商办理入学事宜。沧州狮城人才子女,在人才服务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不受户籍、片区限制,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三个就读学校意向,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意向和学校学位情况,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就读。

住房安居保障。沧州狮城人才来沧创业或者工作后,给予人才公寓、安家费、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持等政策优惠条件。鼓励各县(市、区)新建或统筹社会闲置房提高人才住房增量,支持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保障住房。

医疗保健保障。沧州狮城人才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沧州狮城人才在享受沧州市职工基本医保待遇的基础上,可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并享受相应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同时为沧州狮城人才提供异地就医“一站式”费用报销等服务。

跟踪问效保障。对引进的沧州狮城人才,压实支持期内科研任务计划目标,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责任制和人才作用贡献评估机制。及时掌握引进人才各项需求并跟进对接,让引进人才真正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

打造以优质平台为目标的载体机制

打造京津冀一体化合作品牌。对央企、国企、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在沧州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并引入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研发团队、项目落地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重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新获批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对评估优秀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支持沧州市各类主体在沧州行政区域外设立飞地孵化器、研发机构和人才工作站等“人才飞地”,给予奖励支持资金。

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建立人才发展服务中心,集中为沧州狮城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设立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发布人才政策和各种人才活动安排。设立沧州狮城人才服务窗口,落实就业安置、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医疗保健等各项优惠待遇。

优化市场化引才平台。探索高级别的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机构,推进人才项目、重大引才活动的服务外包和市场化运作。对新引进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注册落户起3年内根据其发展情况每年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