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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式拥有自己的药品进口口岸

河北将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开展业务,支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国际医药大流通,充分释放口岸红利

河北日报讯(记者马彦铭)9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据介绍,8月26日,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成功获批,标志着河北正式拥有了自己的药品进口口岸,在全国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石家庄成为第28个拥有药品进口口岸的城市。

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彦增介绍,2019年8月26日,国务院印发《河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对支持石家庄依法依规建设药品进口口岸提出明确要求。自2019年10月启动至2022年8月26日获批,河北仅用不到3年时间,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药品进口口岸申建工作任务,快于全国平均5年的建设周期。

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成功获批,彻底结束了河北“只有进口药品、没有药品进口”的历史,改变了河北进口药品借助外省口岸过关的模式。

有利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近年来,河北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成效显著,京津两地搬迁至河北的药品生产企业近150家,河北药品进出口业务需求快速增长。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成功获批,能够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市场一体化水平,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向河北疏解转移,驱动京津冀各城市发挥医药产业优势,减轻京津药品进口通关检验负荷,并辐射周边省份,产生更大协同效应。

有利于促进河北医药产业发展。医药产业是河北传统优势产业,规模以上医药工业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目前,全省共有药品生产企业412家、药品批发企业594家、药品零售企业33000余家,形成了石家庄、沧州、安国、北戴河等医药产业集群。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成功获批,能够显著优化河北医药营商环境,增强对医药企业的政策吸引力,有利于医药企业参与国际医药大流通,便利企业进出口业务开展,促进医药产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有利于服务人民健康用药需求。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成功获批,使河北进口药品不再“绕道”外省口岸,能够有效减少进口药品中间环节,缩短药品进口周期,降低进口药品成本,缓解人民群众购买使用进口药品贵、慢、难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进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为确保进口药品质量安全,我国规定,进口药品必须在国务院批准授权的进口药品检验所检验。以前,由于不具备检验资质,河北市场上的进口药品无法在本省进行检验。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口岸药品检验所正式挂牌成立,投入运营。今后,进口药品可直接在本省进行检验。

据介绍,河北将扎实推进口岸药品监管部门建设,抓紧开通药品进口网络备案系统,力争早日开展业务。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开展业务,支持河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国际医药大流通,充分释放口岸红利。各有关部门将继续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制定支持药品进口口岸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通关便利化措施、鼓励医药第三方物流企业入驻措施、促进临床急需药品和药物研发参比制剂进口措施等,大力支持药品进口口岸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药品进口口岸作用。同时,持续挖掘口岸潜在价值,充分发挥河北自贸试验区政策叠加优势,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进一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