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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答记者问

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 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

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2023年3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日前,全国政协办公厅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这次修改政协章程的过程和意义。

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启动政协章程修改作出部署。全国政协认真落实中共中央部署,把修改政协章程作为重点工作和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中共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牢正确政治方向。2022年9月初,中共中央批准全国政协党组关于修改政协章程部分内容的请示。11月2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修改政协章程的决定。十三届全国政协成立由张庆黎副主席为组长、李斌副主席兼秘书长为副组长的章程修改工作小组,做好相关落实工作。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协章程修正案稿。全国政协党组会议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后上报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原则同意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稿。2023年1月17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并决定提交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审议。

这次政协章程的修改,对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谈谈政协章程修正案是如何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的。

答:这次修改政协章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充分体现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政协章程修正案在总纲中增写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等内容。同时,在工作总则中增写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等内容。

问:如何理解政协章程修正案充实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的内容。

答: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坚持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根本政治保证。政协章程修正案在总纲中增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实这些内容,反映了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意愿,有利于更好把握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和政治组织最本质的特征。

问:政协章程修正案在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更好履职尽责等方面作了哪些充实。

答:政协章程修正案将总纲原第三自然段中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充实为“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将总纲原第七自然段中“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调整至此处。同时,在总纲中增写一个自然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增写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工作总则中增写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贯穿履职工作之中;将监督形式的重要议题列入年度协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