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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

对“知不知情”应老老实实回答

□周丹平

6月23日,《延安日报》二版以《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为题刊发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署名文章。随后,有网友发现该文与新华社2015年5月播发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高度雷同。记者比对发现,新华社文章共1500多字,李志锋的文章有800多字与其内容相同。对此,富县有关方面回应称,文章非李志锋所写,而是县纪委工作人员撰写,县委办工作人员提交,李对此事并不知情。(据《北京青年报》7月5日报道)

赤裸裸的抄袭毫无底线。或许有人说,对同样的问题,两人的看法可能不谋而合。“不谋而合”的确经常出现,但每个人的表述方式不可能完全相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样的抄袭之作居然是一名县委书记的署名文章,还堂而皇之地公开发表。虽说“文抄公”一直不少,但像这么大胆且振振有词的并不多见。

富县方面的回应,避开了“是否抄袭”的话题,选择了拿“不知情”说事。殊不知,“不知情”的说法看似巧妙,实则推卸不掉责任。

按照一般理解,领导干部的讲话、文稿即使有人代劳,他们一般也要事先提出文章的基本思路和大体框架,稿子完成后通常还要审定把关,不大可能“不知情”。当然,县委书记看了文章,也未必能判断出是否抄袭,但这与“不知情”是两个问题。

有关报道显示,这篇文章发表在《延安日报》的“圣地廉声”栏目,该栏目由延安市纪委和《延安日报》共同开设,目的是为了深入推进“廉洁从政、廉洁用权”主题教育活动,文章内容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的廉洁从政心得。在该栏目发表稿件,必须有作者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由此推断,如果“不知情”是真的,那就至少暴露出两个问题。其一,这位县委书记的管理水平、管理方式存在明显漏洞,以至于连自己的“署名权”都管不好。其二,连自己的“心得”都“不知情”,可见平时是什么样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这样的态度和作风,只能助长应付、敷衍、虚浮等不良文风,促使“官样文章”盛行,还会催生一批惯于说一套、做一套的“官场两面人”。

如果“不知情”是假的,那暴露的问题同样严重。富县县委办、县纪委等部门的初步调查显示,文章非县委书记本人所写,而是县纪委工作人员撰写,县委办工作人员提交,但具体是县委办提交给延安市纪委,由市纪委提交给《延安日报》,还是由县委办直接提交,则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显然,这样的说法不过是为了掩盖“知情”的事实,试图用“被署名”“不知者不罪”为领导开脱,让“工作人员”替上级“背锅”。该县委书记难道对这样的调查又“不知情”?这种做法,与讲责任、讲担当的境界相去甚远,也让人对一种顽固的“官场文化”甚为担忧。

事件发生后,富县县委就此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李志锋表示,自己完全接受舆论监督和批评,要以此为戒,深刻反思,认真整改工作作风不实不严等问题,以老老实实的态度学习,以老老实实的态度干事。这话说得虽然不错,但大家关心的两个问题——他对此事到底知不知情,文章从写作到发表究竟经历了什么轨迹,从这番话中还是找不到明确答案。从这个角度看,这位县委书记的检讨似乎还不够实。

2017-07-07 1 1 河北日报 c6634.html 1 对“知不知情”应老老实实回答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