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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

我省自7月6日12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本报讯(记者赵红梅)从省水利厅获悉,鉴于当前降雨情况,经研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6日12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市、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按照《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即Ⅰ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启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汛期洪水调度指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适时引蓄利用雨洪水资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向成员单位和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2017-07-07 1 1 河北日报 c6638.html 1 我省自7月6日12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