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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版:地方新闻·沧州

事不隔夜 文不过天 即交即办 日清日结

沧州全力推行“日清日结”工作制度

本报讯(记者戴绍志)为推动机关作风整顿深入开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日前,沧州在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中推行了“日清日结”工作制度,优化各级各部门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日清日结”工作制度,是沧州市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走新路、抓落实”为主题的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中一项创新性举措。按照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把握提效率、上水平的工作主线,按照“事不隔夜、文不过天、即交即办、日清日结”标准,全面掌握当日工作任务,严控工作进度,坚持对每日工作进行效率控制,真正做到当日事当日毕、案无积卷,切实解决办事效率低下、拖延时限的问题,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以高效优质的工作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日清日结”工作制度,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将常规工作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定时、定人、定责,跟踪问效,切实做到路径清晰、责任明确。对有时限要求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无时限要求的事项,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同时,抓好公文高效运转。在保证准确无误、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健全完善公文快速处理机制,对所有公文做到即收即办。对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专人负责,推行实时管理,详细记录送呈文件信息及运转进度。对于需审签、传阅、批办以及上级交办的文件,各级领导干部对签批文件要在第一时间拿出意见,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第一时间进行运转。领导干部不在机关时,对紧急公文应当在保密的前提下及时电话指示批办。此外,对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敏感领域,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力亲为,超前研究、做好预案。

为强化制度保障,沧州市坚持以上率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批示、审签文件“日清日结”,将这一方法执行情况作为衡量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一个窗口,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积极性。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执行“日清日结”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对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严肃问责,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2017-08-01 事不隔夜 文不过天 即交即办 日清日结 1 1 河北日报 c10922.html 1 沧州全力推行“日清日结”工作制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