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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

期待“小微权力清单”发挥更大作用

□周丹平

安徽省芜湖县红杨镇六桥村党总支书记崔德良说,过去,村里确实存在过“人情低保”,后来镇里推行村级权力清单,“人情低保”就被制度拦住了。2015年4月以来,芜湖县围绕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清单37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救灾救助申请、计划生育服务等9大类权力事项,基本做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后,2016年县里涉农信访同比下降39%。(据《人民日报》8月21日报道)

“小微权力”一头连着政策,一头连着群众。党和政府的各项好政策,都要靠这些“小微权力”输送到每一个人身上;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救灾救助申请中的每一件事、每一分钱都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实证明,越是群众身边的权力,和群众利益的关联就越直接;其一旦“越轨”,带给群众的痛感也就更直接、更强烈。近年来,各地曝光、处理的“蚊蝇腐败”,让人们看到了其手段的繁杂多样:截留农村低保户的“养命钱”,骗取农业保险的“救灾钱”,贪占社会抚养费的“孩子钱”,冒领已故五保老人的“死人钱”,侵吞农民耕地补偿款的“土地钱”……这当中,有的尽管所涉数额并不大,造成的影响却极为恶劣。因为这几十元、几百元可能影响到群众一个人甚至一家人的生计。由此来看,“小微权力”并不小。对其监管放松一处,必会损害一方群众利益,影响一地党群关系。“小微权力”直接关系民生福祉、人心向背,丝毫不容小视。

更何况,任性的“小微权力”也能滋生“大腐败”。近年来,不少地方出现了“小官大贪”的怪象,动辄数百万、几千万元的涉案数额令人咂舌。可见,手握“小微权力”的“蚊子”“苍蝇”同样有可能变成“老虎”。

时下,一些地方“小微权力”滋生的腐败问题频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获得感,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也阻碍、迟滞了一个地方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此颇有怨言。究其根源,就在于对“小微权力”的监管、制约不规范、不到位:有的认为“小微权力”不值得管理,有的缺少制度、缺少力度、缺少常抓不懈的态度。

芜湖县探索建立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不失为管理“小微权力”的有效方法。其最大特点,就是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之下、装进制度之“笼”,使其规范运行而无法被随意滥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正是群众反映最强烈、也最渴望得到解决的问题。据报道,此种“小微权力”清单已在全国不少地方实施。期待这些“清单”的制定能够更加科学周密,运行能够更加阳光、有力,在遏制“小微腐败”“小官巨腐”、推进基层法治化建设等方面发挥出更大作用。

2017-08-22 1 1 河北日报 c15982.html 1 期待“小微权力清单”发挥更大作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