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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燕赵

整治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应严把查验关

□贾梦宇

近日,如果不是因为要贷款买房,上海的林女士还不会知道,自己名下竟然有两家注册资本200万元的公司。“因为名下有公司,我每月必须多付银行贷款利息700元。”林女士说,不仅如此,注销这两家公司也十分费事。(据中国青年网1月1日报道)

丢了身份证后莫名其妙地成为“老板”,这听起来有些天方夜谭,然而林女士的遭遇却非个例。现实生活中,因为身份证保管不善,被他人冒用注册企业、贷款、担保、办手机卡、办信用卡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个人的信息安全和利益。

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许多领域对居民身份证使用情况查验不严。比如,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可由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无须本人亲自办理。而登记机关只负责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不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可以说,正是因为公司申请登记制度的不到位、不严格,才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林女士名下的这两家“公司”,就是冒用者通过委托代理人登记办理的。

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范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应严把查验关。一方面,应建立公民个人身份综合识别信息库,从技术上提高查验的精准度;另一方面,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倒逼有关方面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确保个人身份信息不被冒用。

2018-01-05 1 1 河北日报 c43992.html 1 整治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应严把查验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