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范煜)为推进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共包含68项工作任务,要求各县(市、区)逐项对照逐条落实,补齐短板,把“硬件”“软件”建好建实。
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副主任为组长的督导组,先后两次分赴16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对照68项具体内容,全面自查,迅速整改。16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并坚持问题导向,逐条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统筹解决县乡人大机构、编制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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