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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要闻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7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丁顺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河北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五检”总体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

始终聚焦大局、贴近大局、服务大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努力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动融入重大战略实施,同频共振服务发展。制定实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工作指导意见,批捕起诉被称为雄安新区第一案的张银增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一批案件,对南水北调、冬奥会、北京新机场、石家庄轨道交通等4476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聚焦“五个一批”工程,搭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平台,严肃查办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侵害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259人,积极追回赃款并返还群众,中央领导对我省检察扶贫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倡议并推动与京津检察机关签署合作框架意见,深化三地司法协作。

依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立案侦查滥用审批、许可、监管和执法司法权影响企业发展职务犯罪3307人。防范金融风险,批捕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犯罪嫌疑人5710人、起诉7419人,妥善办理“黄金佳”“e租宝”等一批涉众型经济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霍国章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制售假冒“大宝”系列案件,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件、精品案件。在全省各经济开发区设立派驻检察室179个,构建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前沿阵地。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蓝天绿水青山。成立专门检察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组织开展打击大气污染犯罪、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挂牌督办蠡县“5·18”重大环境污染致人死亡、工业污水渗坑等重大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3件,监督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84件,批捕2491人、起诉5366人,立案侦查背后所涉职务犯罪575人。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修复补偿、补植复绿、环境治理等机制。李来丽滥用职权少征污水处理费案被最高检评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二、积极推进平安河北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始终把保安全、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深入推进平安河北建设,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9734人、起诉253218人,筑牢维护首都稳定的“护城河”。

惩治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邪教组织破坏活动,坚决惩治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盯问题奶粉、毒豆芽、地沟油等案件线索,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公安立案407件448人。依法批捕起诉暴力伤医和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倒卖公民身份信息、电话微信诈骗等新型犯罪专项行动,批捕1168人、起诉2192人。

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优化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实行远程视频接访,最大限度减少来人访数量。借助律师网络建设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与上访人互动交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听证,化解信访积案50件,息诉一起长达15年的上访案被最高检评为十大精品案件。加强司法人文关怀,向45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705万元。

延伸触角强化社会治理。扎实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批捕黑社会性质犯罪430人、起诉405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校园贷”专项打击、“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19个市、县院被最高检、团中央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检察建议5263件。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切实发挥惩治腐败犯罪主力军作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扎实做好人员转隶、线索移交、配合衔接等工作,确保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485件14373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22.6%,始终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其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案件193件,副处级以上要案721人、同比上升1.6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3亿元、同比上升1.3倍。

强化政治担当,集中力量查办最高检指定管辖案件。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依法承办最高检指定管辖案件585人,是全国最多的省份之一,其中副国级1人、省部级8人、厅局级77人。辗转16个省(市、区)及境外取证,成功侦破苏荣家族式腐败窝案。从受贿20万元线索查起到查获2.3亿元现金,一举查获魏鹏远案这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数额最大的案件。注重全面核实证据,促使刘铁男认罪悔罪,并成功深挖查处熊必琳、林秀山等11件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坚持守土尽责,严肃查办省内职务犯罪案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立案侦查郑雪碧、刘学库、周杰、仲继安等省内职务犯罪大案要案6075件。立案侦查“小官巨贪”马超群案等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3199人,深入查办保护黑车超载、违规办理低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犯罪969人。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成功抓获和敦促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8人归案,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规劝“百名红通人员”黄红、贺俭回国归案。开启“智慧侦查”新模式,省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通过手机数据恢复、音频视频鉴定,为侦破100多件疑难复杂案件锁定了证据。

加强源头治理,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9篇报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十佳、全国优秀年度报告。与30多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合邮政集团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持续开展预防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部队“六进”预防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9万余次,拦截有行贿记录的单位3831家、个人4432名。制作传播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微电影、手机报、廉政广告,《即将批捕》获全国微电影展播“特别奖”、《罪证》获一等奖和最佳创意奖。建成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103个,对27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订单式警示教育活动。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提升诉讼监督实效。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尊重保障人权。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43件,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7828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256件。主动开展对经济犯罪侦查、多发案件“另案处理”、公安派出所执法等专项监督,重点加强对刑讯逼供、插手经济纠纷、漏罪漏犯等问题的监督,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30017件次。监督纠正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错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并载入《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公开听证审查逮捕遗弃“小平安”案,中央电视台作了专题报道。加强对案件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208件、纠正违法意见11402件次。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维护群众权益。完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对法院生效裁判提出抗诉944件、再审检察建议1912件,对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622件,支持当事人起诉4928件。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督促法院依法发放执行案款11.2亿多元。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强化基层监督质效。依法立案侦查虚假诉讼过户房产背后的职务犯罪9件9人。2016年办理的女婴接种疫苗致残案,监督法院依法改判,帮助受害女婴14年后终获赔偿。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及执行监督,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2件,对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232件。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监督,督促履行职责8409件,清收土地占用税、契税和行政罚款1亿余元。2017年7月以来,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推动省两办印发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发现案件线索589件、立案316件,着力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监督纠正交付执行违法、收押出监出所违法、监管活动违法、社区矫正违法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5万人次,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4345件次,依法立案侦查看守所干警买卖立功线索、医生办理假医学鉴定等刑事执行环节职务犯罪案件437件559人。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836人,被采纳7687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交付执行663人,李春河交付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

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改革部署,大力开展“深化司法改革年”等活动,在全国检察机关形成推进改革的领先优势。

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完善权力清单,建立检察权运行新模式。实行系统随机分案,确保检察官受案公平、办案规范。明确办案要求,发挥入额领导干部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健全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评查及业绩考核等机制,同步加强对办案的监督制约。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提升办案质量。

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稳步开展检察官入额遴选和检察辅助人员招录工作,顺利完成两批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全省入额检察官5066名,占政法专项编制38%。及时完成转岗定岗工作,入额检察官已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实施员额动态管理,建立检察官退出员额机制。

深入推进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职务序列,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推动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建立健全薪酬待遇体系,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业绩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履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两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努力营造更加健康的办案环境。

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制定实施《河北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试行)》,认真落实机构改革试运行工作,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改革后内设机构数分别压减53%和77%。按照最高检部署,及时修订完善改革方案,加快推进省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六、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增强“四个意识”,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强化各级院党组和机关党组织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培树先进典型,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检察官”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提升素质强本领。建设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发挥主阵地作用,举办各类培训班625期。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管理,12人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加强法治理论重大实践问题研究,联合省直政法部门成立全省法治建设研究基地,协助最高检成功举办海峡两岸检察实务研讨会、第十二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举办5届河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正风肃纪树形象。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配合最高检对省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视,实现对市级院巡视全覆盖。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等活动。运用“检务云”对警车和公务用车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强化督察和执纪检查,加大责任倒查和问责力度,查处130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检力下沉抓基础。深入实施基层院建设规划,开展“一院一策”活动,努力解决影响基层检察工作开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院、上级院对口指导等制度,建立为基层办实事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指标体系和运行机制,11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大力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全面打造“智慧检务”,6个市、县(区)院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

七、持续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大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把司法公信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系统工程来抓,弘扬工匠精神,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品质,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规范司法健全长效机制。发挥案件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更新升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认真开展案件流程监控,为涉案财物制作“电子身份证”,在全省政法机关推广。健全完善司法行为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内部监督制约、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责任倒查等机制,逐步形成“人控+机控”“制度+科技”的内部监控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司法。

(下转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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