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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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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的述责述廉报告反映了什么

□周丹平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近日,浙江省仙居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巡察中发现,该局领导班子成员近年的述责述廉报告出现了照抄照搬等问题。有的时间上出现了“穿越”,2014年学习了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2015年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2015年度报告中出现了获得2016年度工作先进个人的内容;有的近5年的报告中没有体现关于十八大精神、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情况;党组成员王某的述责述廉报告中,从2013年到2017年,每年的不足之处都是同样的内容。目前,县纪委和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已对该局7名党组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述责述廉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每年的重点工作和自身的具体职责,特别是管党治党责任,以及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从严从实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是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忠诚,对组织、对工作、对自己负责的重要体现。

然而,这种照抄照搬、七拼八凑的述责述廉报告却让这项工作应有的严肃性大打折扣。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分别于2015年、2016年召开,有的人居然在2014年、2015年就学习了会议精神,这样的编造、散漫实在令人震惊。而五年来没有任何变化的“不足之处”,更让人看到“不走心”已经到了何等地步。

面对不同的形势任务和工作要求,党员干部在每一年的工作中总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更何况,一年来学习了哪些重要会议精神,在思想上、工作上都有什么得失,自己应该最清楚,只要用点心就能写出一份内容扎实的述责述廉报告,不会闹出张冠李戴、“穿越”的笑话,更不可能“年年岁岁花相似”,连续几年的报告内容95%相似,甚至不同人的报告都难分彼此。

这种怪象之所以出现,在于一些干部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述责述廉的意义,并没有把撰写好述责述廉报告当成重要职责。要么平时对工作不上心,到了年底没话可说,只能照抄照搬、东拼西凑;要么不愿、不敢写出真实问题自我亮丑,只好虚与委蛇、泛泛而谈;要么存在交差思想,不是认真对待,而是敷衍应付只求过关。无论哪种情况,都是严重的作风问题,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按理说,很多报告中的错误,如字词、日期错误都是一望可知,但凡有人提出来,也不至于让这类错误年复一年存在。可见,出现这些怪象,既有干部自身的原因,也有日常检查、督导不力的因素。从媒体反映的情况看,一些地方上级部门只知年年向基层领导干部要报告,却根本就没安排人看过。在这些地方,述责述廉只是为考核不缺项而“不得不完成”的一项任务,实际上成了一种形式和摆设。官僚主义常和形式主义相伴而生,官僚主义往往会催生、助长形式主义:如果有关方面不重视述责述廉报告,一些干部难免就会产生“反正没人看,何必认真写”的想法;倘若上级对述责述廉报告中抄袭、错误的地方视而不见,那就有可能助长弄虚作假、抄袭拼凑之风,甚至让这些问题年年“涛声依旧”。

述责述廉报告照搬照抄暴露的,是态度问题,更是党性不强、作风不实问题。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妨先找出近年来的述责述廉报告认真对照、研究一番。

2018-06-21 观 点 1 1 河北日报 c75764.html 1 “穿越”的述责述廉报告反映了什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