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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民主与法制

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发挥代表之家作用指导意见

每名代表每年进家(站)接待选民不少于2次

本报讯(记者周洁 通讯员秘春艳)近日,衡水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了《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对代表接待选民活动进行规范,规定人大代表之家(站)每月组织代表接待选民活动不少于2次,每名代表进家(站)接待选民每年不少于2次。

指导意见还规定,要以家(站)为依托,开展多种代表履职活动。每半年至少举办一期代表履职培训班、每月固定代表学习日、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座谈会、开展对代表接待选民的业务培训,各家(站)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活动。指导意见还对开展星级创建活动进行了细化,规定实行百分制,量化硬件设施、软件制度、组织管理、活动常态化、社会效果等各项指标,每年年底创建得分在90分以上为五星级家(站)。市人大常委会将为五星级家(站)授牌,并予以通报表彰。

2018-06-27 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发挥代表之家作用指导意见 1 1 河北日报 c76995.html 1 每名代表每年进家(站)接待选民不少于2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