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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我省口岸签发首张“一次台胞证”

本报讯(记者尹翠莉)8月13日晚,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石家庄口岸签证处为台胞刘女士签发了“一次台胞证”,这是7月24日我省开通外国人口岸签证和台胞办证业务以来签发的首张“一次台胞证”。

刘女士介绍,她以前办理的台胞证已经过期,起程前没来得及重新办理,听说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有了外国人口岸签证和台胞口岸办证权,在联系确认后,她直接飞到了石家庄。提交所需手续后,刘女士很快拿到了“一次台胞证”,并顺利通过了边检入境。

据了解,“一次台胞证”是一次出入境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主要签发对象为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抵达入境口岸的台湾居民,包括其原所持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抢等具体情形。口岸签证又称落地签证,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公安部委托,地方政府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签证机构,为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者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的外国人,以及符合规定的外国旅游团体办理签证的特殊签证方式,是使(领)馆签证的重要补充和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我省开通此项业务后,为目的地是河北的没有办理签证的外国人或未持有有效台胞证证件的台湾居民提供了很大便利。

2018-08-15 1 1 河北日报 c89004.html 1 我省口岸签发首张“一次台胞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