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彭月娟 记者王育民)日前,迁安市决定设立慈善奖,每3年进行一次评选,以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人人向善的氛围,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慈善事业。
据了解,迁安市设立的慈善奖包括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奖、慈善企业(团体)奖和慈善人士奖等奖项。其中,在该市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团体(个人捐款在5万元以上、企业捐款在50万元以上)均可以参评慈善楷模奖;具有创新性、推广性及示范性较强、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的慈善项目、慈善信托、慈善活动可以参评慈善项目奖;捐款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企业(团体),捐赠金额5万元至50万元可以参评慈善企业(团体)奖;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个人,捐赠金额1万元至5万元,或长期从事自愿服务的爱心人士,可以参评慈善人士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