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雅静)日前,记者从张家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十二五”期间,张家口市争取国家、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近3.7亿元,市本级投入3500余万元对重点文物古迹进行保护和修缮。
该市先后实施了大境门明长城、察哈尔都统署旧址、宣化古城、蔚县古建筑群、万全右卫城等文物本体修缮及古建筑消防技防防雷设施建设等40多项保护工程,及时抢救保护了一批濒危文物,文物保护和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同时,着力抓好博物馆的提升,积极开展文物考古工作,坚持“既利于文物保护,又利于基本建设”的方针,做好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调查、勘探、发掘工作。
截至目前,张家口市已查明不可移动文物遗存点789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9处;国有可移动文物数量近2万余件(套),其中珍贵文物1582件。张家口市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处,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6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25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5处,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4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