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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观点

省应急管理厅深入剖析存在问题

进一步加强高炉铸造类企业安全监管

今年上半年,省应急管理厅对高炉铸造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力量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炉铸造类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省应急管理厅日前要求,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意见落实。

认真抓好《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实现风险辨识全覆盖,企业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推进方案及冶金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特别是针对各类重大风险和危险作业风险,做到不漏一处、不漏一项。实现管控措施全有效,针对辨识出的风险,结合企业实际,组织专业力量,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措施要做到简便、易行、管用。实现岗位员工全参与,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双控”机制建设专项培训,将具体管控措施落实到各岗位、各员工,使每名员工做到知职、尽责,解决好“双控”机制建设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于走形式的企业,责令推倒重来,并按要求上限处罚;对问题突出的,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通报。

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所有高炉铸造类企业必须全面启动标准化创建工作,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全省标准化工作最新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和预创建工作。标准化创建必须与《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落实相结合。标准化预创建过程中,要将“双控”机制建设列为重要考评内容,实现两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提升。所有企业必须按要求完成三级及以上标准化达标,对未落实标准化创建相关工作要求、逾期仍未实现达标的,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持续紧盯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企业必须严格对照国家工贸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项对照排查,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与隐患问题台账。对于企业自查后仍存在同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涉及并处的上限处罚,并严格落实整改验收等相关工作。

着力提高企业安全设备设施保障水平。严格管控企业重点环节,提高设备保障能力和水平。喷煤等涉及煤气管道置换介质保障设施、煤气支管快速切断装置、煤气等各类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装置、高温熔融金属吊装作业相关设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程标准规定。督导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同类问题的,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并保证整改期间的安全。

注重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素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以及再教育培训,切实履行自己应尽的安全监管职责;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炼铁单元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分厂(车间)总人数的2%。督导检查中一经发现未按要求培训以及对自身职责不清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重新培训后方可上岗。(潘文静)

2019-08-13 省应急管理厅深入剖析存在问题 1 1 河北日报 c145661.html 1 进一步加强高炉铸造类企业安全监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