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管理条例和养犬管理条例6月起实施
河北日报-11版:地方新闻·秦皇岛-2020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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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史晓多)记者近日获悉,《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实施。
今年3月27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了《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法规已于4月初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布。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市容管理、养犬管理等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城市治理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为此,该市将《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了年度立法计划,通过立法的引领和推动,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据介绍,《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共8章60条,该条例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单位职责、宣传引导、全民参与等作出了规定。此外,还对建(构)筑物及其设施容貌管理、户外广告与牌匾标识容貌管理、公共设施以及车辆容貌管理、门店等经营场所容貌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秦皇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共6章46条,该条例对养犬区域限制、种类和数量限制、强制免疫、禁止携犬进入的场所作出了相应规范,并对携犬出户基本规范、犬只伤人的处理、外地犬只管理、犬只的无害化处理和疫情报告、对犬只的养殖和经营以及犬只的收容与救助等方面作出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