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顺菜”老人诉求是对法治的捍卫
河北日报-07版:观点-2020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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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举
2018年,时年65岁的楼老太到某超市购物,结账时“顺走”物品被当场抓住后病发,家属要求超市赔偿近16万元。之后,楼老太因为医疗费等问题与超市协商不成,遂诉至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驳回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楼老太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中国法院网7月7日报道)
表面看,超市的“盘问”在先,老人的发病在后。正因如此,老人及其家属,以及很多网友都认为超市“有错”,应当赔偿。但时间上的先后顺序不必然代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老人发病的主要原因是具有明显过错的“顺走”财物行为,而不能归咎于超市的“盘问”。更何况,超市在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下,所谓“盘问”也在合法限度之内,并无过激行为。
老人发病谁都不愿看到,但这不能成为要求超市赔偿的理由。法院向这样的诉求说“不”,维护了守法者和依法维权者的正当权益,重申了任何人都不得从违法行为中获利的现代法治精神,更传递出“谁弱谁有理”“谁闹谁有理”行不通的强烈信号,捍卫了法治应有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