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省级机关作风评议窗口 省级机关作风投诉平台
第02版:要闻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承德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的决定

(202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了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承德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020-08-03 (202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48182.html 1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承德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