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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观点

加强政务诚信 从“新官理旧账”开始

□周丹平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合法约定义务,将“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作为整治重点,追究责任,惩戒到人。(据《大众日报》8月9日报道)

“新官不理旧账”,对市场主体来说,意味着曾经谈好的“优惠”“保证”等合法约定义务变了,甚至没了,曾经的各种付出都将归零,很多工作都要重新开始。长期以来,一些地方自然禀赋不差、发展基础不薄,营商环境却长期口碑不佳、经济发展始终难如人意,往往就与当地“新官不理旧账”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关。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标杆,社会和谐的基石,国家治理的重要资源,具有引导社会价值取向的“风向标”作用。“新官不理旧账”、任意违约毁约则是对政务诚信的严重伤害,既影响公共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破坏营商环境,又损害政府公信力,还会对诚信社会建设带来持续危害。

究其病因,既有“为官失德”的因素,也有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原因。有的“新官”认为“旧账”都是“别人的事”,处理好了也是替别人“善后”,处理不好反倒会给自己“挖坑”,不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觉得“旧账”成因复杂、牵涉面广,处理起来难免会得罪人,干脆敷衍了事、推诿塞责。还有的认为,创造新业绩才能彰显自己的本事和作为,相比理“旧账”,不如把有限的精力花在谱写自己的新曲上。同时,一些地方规章制度、考核监督或缺位,或缺乏力度,追责机制不健全、失信成本过低,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失信问题的滋生、蔓延。

干部有任期,发展无穷期。新旧交接不代表发展思路上必须另起炉灶,也不意味着后任必须否定前任。“新官”理“旧账”,是职责所系,更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严格履行合法约定义务,积极理好“旧账”,才能树立起遵守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诚实守信、敢于负责的良好形象,建立起政府、公众和市场主体间的良好信任合作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整治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因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山东上述《通知》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详细规定。这些,都体现出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对“新官理旧账”的不断提醒和督促。

对“旧账”的态度,考验“新官”的责任担当,也考验其依法行政能力。期待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的同时,各级干部保持“新官理旧账”的清醒,各级各部门树立依法行政、诚信行政的自觉,全面建设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推动全社会诚信度大幅提升。

2020-08-11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49301.html 1 加强政务诚信 从“新官理旧账”开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