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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观点

我省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

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为严厉打击伪造、倒卖、骗取特种作业证等各类违法行为,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六个方面内容: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或其承包、承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检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持过期证上岗作业的行为;生产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和台账的行为;特种作业人员以不正当手段,采取假培训、替代考试等行为骗取特种作业证行为;既不在户籍所在地,也不在从业所在地,从第三地违规骗取或购买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等环节不规范、不科学,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自2020年11月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11月1日—15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各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考试机构对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查整改。执法检查阶段(2020年11月16日—12月15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企业和培训考试机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不合规证件进行坚决清理整顿,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切实提升安全培训工作质量。

省应急管理厅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落实“培训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做出全面工作部署。要把整治重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监督、证件管理等制度建设。要强化跟踪问效,深入基层,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零问题、零整改、零处理”的地区进行针对性重点检查。要引导企业、广大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机构落实安全培训相关制度,落实培训质量保障责任,教育从业人员通过规范的培训考试渠道获取操作证。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举报奖励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严格执法检查和处罚惩戒,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要将检查培训考试行为、抽查培训过程、规范培训行为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虚假宣传、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持假证、该持证未持证、通过异地假培训取得证件的高限处罚。

(潘文静、张皓)

2020-11-05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60966.html 1 我省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