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省级机关作风评议窗口 省级机关作风投诉平台
第07版:观点

网络招聘更需防止“隐形歧视”

□张 涛

人社部日前发布《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网络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据中国新闻网12月23日报道)

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越来越倾向于施加“隐形歧视”。比如,在招聘信息中不设置有关性别歧视的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男性职工。去年2月,人社部等九部门曾专门就此发布通知,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过程中,差别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然而,由于缺少具体罚则,“隐形歧视”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与“面对面”的线下招聘相比,“屏对屏”的线上招聘,给了用人单位实施“隐形歧视”的更大空间。人社部发布的《规定》,针对实际问题及时出手,重申了就业的不歧视原则,且把这一原则延伸到互联网领域,为惩治网络招聘中的就业歧视提供了法治保障。将有关精神落到实处,有效制止各种各样的“隐形歧视”,需要有关方面细化监管举措。同时,劳动者也要增强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2020-12-24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67277.html 1 网络招聘更需防止“隐形歧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