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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发布促进“中国电谷”新能源电力产业发展政策包
整体或部分迁入保定国家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10万元至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10亿元和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河北日报讯(记者徐华)12月18日,保定市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中国电谷”新能源电力产业发展的政策包》,从鼓励科技研发、强化“中国电谷”产业支撑等9个方面助力“中国电谷”新能源电力产业发展,持续推动低碳保定建设工作。其中,整体或部分迁入保定国家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10万元至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10亿元和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作为世界自然基金会首批入选的全国低碳城市试点,保定市在低排放、低能耗、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的低碳城市发展之路上不断探索,在保定国家高新区形成了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以及输变电智能电网装备为主导产业的研发、生产、服务基地,打造了产业识别度较高的“中国电谷”品牌。
鼓励科技研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市财政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大力引进科技型企业,新入驻(新设立或新迁入)保定国家高新区孵化器的生产型科技企业和重点服务型科技企业,可享受每月20元/平方米的房屋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补贴期限为12个月。鼓励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保定市财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该市将对成功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按省财政支持数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
强化“中国电谷”产业支撑。支持工业技改项目加大投资,技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对工业总产值5000万元至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较上年同比每增长10%,一次性奖励3万元至5万元。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10亿元和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减免企业相关税费,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公司改造、合并、分立、破产、划转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免征契税、土地增值税。
深化人才发展机制。进驻保定国家高新区工作的两院院士,在享受省、市相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可获得60万元至100万元的安家费。对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项目负责人带领的领军团队,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并带动新兴产业的项目,经评审后支持科研经费100万元至200万元。对落地保定国家高新区的高层次人才,年薪需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的,3年内全额奖励个人。加强海外人才引进,在海外人才密集地区聘请“引才大使”、设立引才工作站,加大柔性引智力度;鼓励用人单位招才引智,对引才效果明显的给予每年10万元的奖励。
建立科教融合机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配套补偿金和奖励资金,鼓励合作银行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支持,除省财政给予的奖励外,该市按不高于每年贷款余额增长部分增加0.25%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挂牌上市企业通过配股、增发新股等方式实施股权再融资的,按不超过募集资金规模1‰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上市公司融资补助金额总量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