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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地方新闻·承德

全市首例以增殖放流方式对破坏生态环境进行赔偿的公益诉讼案履行

6名被告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增殖放流,将1200多公斤鱼苗投放到潘家口水库中

河北日报讯(记者尉迟国利 通讯员张彬)近日,在承德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和法院、渔政、公安机关的监督下,张某某等6名被告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增殖放流,将1200多公斤鱼苗投放到潘家口水库中。据悉,这是承德市首例以增殖放流方式对破坏生态环境进行赔偿的公益诉讼案件。

潘家口水库系滦河水系,自2019年起,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为禁渔期,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2020年9月,宽城检察院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受理了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均以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且都发生在潘家口水库。非法电捕鱼不仅触犯法律,而且对潘家口水库的生物资源、水体生态环境、水体安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办案中,为了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更好保护生态环境,宽城检察院于2020年9月先后对张某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布公告,督促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后,没有相关主体提起诉讼。

2020年10月,宽城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某某等人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和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现张某某等人已履行生态环境修复和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法院已对张某某等6人作出有罪判决。

“非法电捕鱼,不仅触犯法律还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在投放现场,宽城检察院检察长王景华对6名被告人说,希望他们引以为戒,携起手来,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

承德市渔政管理站站长王亚静表示,希望能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共同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保护水生态环境。

2021-02-03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72101.html 1 全市首例以增殖放流方式对破坏生态环境进行赔偿的公益诉讼案履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