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河北日报-14版:金融周刊·业界·银行-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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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区虹淼钢模板租赁站与恒金汇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千山区虹淼钢模板租赁站(曾用名:鞍山市千山区虹淼钢模板租赁站)与恒金汇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HJXD20210420),千山区虹淼钢模板租赁站已将依法享有的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6日做出的(2017)辽0311民初1283号民事调解书中载明的对河北中冶润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权利依法转让给恒金汇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该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230万元(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及相关的延迟履行金等全部权利。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请债务人或债务人的继承人向恒金汇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履行上述民事调解书中载明的全部义务(若债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联系人:张元旭,联系电话:17717750020。
特此公告。
千山区虹淼钢模板租赁站
恒金汇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