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重奖获国家级科技奖的个人或企业
河北日报-11版:地方新闻·保定-2021年05月12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北日报讯(记者寇国莹 通讯员杨瀰)日前,从高阳县招商引资推介会上获悉,该县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借势借力加快发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措施和优惠政策,重点围绕投资促进、创新鼓励、人才支持、优化环境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激发经济发展潜能,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
其中,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企业,参照该土地出让价款的10%进行奖励;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企业,参照该土地出让价款的20%进行奖励;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企业,参照该土地出让价款的30%进行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个人或企业,除国家奖补外,按获奖等次县财政再分别给予每项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全职到高阳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县财政每人每年奖励资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