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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纪委监委

检举控告线索 办理“动态清零”

河北日报讯(记者孙也达 通讯员刘旭)海港区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检举控告办理工作,积极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实现群众监督权的有效落实。

“压缩检举控告的流转和办理时限,细化工作流程,做好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释法明理、真诚交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是取得检举控告人理解和支持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的有效做法。”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该区深入剖析检举控告处置和办理工作的全流程,以问题为导向,紧紧扭住办理质效的主攻点,制定了《海港区加强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办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检举控告受理工作中,信访室第一时间向检举控告人核实告知,承办单位收到检举控告件后2个工作日内与检举控告人取得联系,避免信息不对称而引发重复访、多头访。案件核查工作中,承办单位和主管领导按规定时限及时请示、研究和调度,对案情复杂的,集体会商研究,通过召开审理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案管室、信访室等部室参加的联审工作会,共同研判,准确定性,确保查深查透问题线索。反馈工作中,既要反馈结果,又要做好思想工作,为“案结事了”夯实基础。

据统计,该区2021年共受理检举控告261件,办结率100%,举报量同比下降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