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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生纳入公考范围”是双赢之举

贾梦宇

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上,《方案》强调要把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并在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岗设职,鼓励公平竞争。(据《工人日报》6月8日报道)

这是一则令高职毕业生乃至整个职业教育领域“喜大普奔”的消息。北京市把高职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不仅是一次人才选拔的“破冰行动”,而且彰显了对职业教育的肯定、鼓励和支持,给职业教育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一直以来,全国各地公务员招考,对学历要求基本都是本科学历以上,只有少数基层地区、偏远地区允许专科以上的职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职校毕业生能够报考公务员的机会非常少,能够考过上岸的机会则更少。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给予职校生更多出路,让他们也有机会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被越来越多地提及和呼吁。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已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去年人社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事业单位招聘不再设置学历要求”,为职校生打开了事业单位招聘的“大门”。最新修订并于今年5月1日施行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北京市把高职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既顺应了法律要求,维护了职校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拓宽了高职毕业生的就业范围,又践行了不拘一格的用人原则,能够为社会发掘、提供更多优秀人才,毫无疑问是一种双赢。

新征程上,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期待更多地方借鉴北京市的做法,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为职校毕业生开辟更多就业渠道。相信随着重视职业教育、认可职业教育良好氛围的形成,职业教育必将迎来新的跨越式发展,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国家建设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