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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人寿隆化支公司因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十万元

承德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承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显示,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公司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的罚款。对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公司经理夏爽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的罚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规定,承德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公司予以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承德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夏爽予以警告并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报综合)